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件名称: |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与陈秀梅、范思元、范垂忱、里桂人身损害赔偿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生效日期: | 2003-05-26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043 |
文件页数: | 4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5KB |
文件简介: |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与陈秀梅、范思元、范垂忱、里桂人身损害赔偿案. 判决如下: 一、撤销和平区人民法院[2002]和民初字第2535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给付被上诉人陈秀梅、范思元、范垂忱、里桂经济补偿款5万元; 三、驳回上诉人、被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200元由上诉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