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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255、王洪不服大丰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大政限拆字(2001)1号限期拆迁决定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生效日期: | 2002-03-01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3,052 |
文件页数: | 6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9KB |
文件简介: | 王洪不服大丰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大政限拆字(2001)1号限期拆迁决定案 一审判决:维持大丰市政府大政限拆字(2001)1号限期拆迁决定,驳回王洪的要求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0元由王洪负担。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上诉人王洪负担。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