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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中国法院网《集装箱使用合同拖欠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纠纷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生效日期: | 2002-06-07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6891 |
文件页数: | 11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4KB |
文件简介: | 原告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诉被告天津市盛达报关有限公司集装箱使用合同拖欠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纠纷一案. 判决如下: 一、被告天津市盛达报关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集装箱超期使用费、修箱费共计531,900元人民币,及其该款项自2001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上述义务,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二、原告其它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受理费12,974.04元,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承担2,645.04元,被告天津市盛达报关有限公司承担10,329元。鉴于原告已预交,为结算方便,由被告天津市盛达报关有限公司将应承担的受理费及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向原告办理清退。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