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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与中国银行黑龙江鹤岗支行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上诉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J:金融业 |
生效日期: | 2003-05-10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3218 |
文件页数: | 5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9KB |
文件简介: |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与中国银行黑龙江鹤岗支行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上诉案。 判决如下: 一、撤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黑经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中国银行鹤岗支行对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35010元,均由中国银行鹤岗支行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