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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233、深圳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日本日立万胜株式会社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C:制造业 |
生效日期: | 2000-12-19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9,614 |
文件页数: | 15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62KB |
文件简介: | 深圳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日本日立万胜株式会社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一审判决:(一)万利源公司、深圳万胜北京分公司立即停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二)万利源公司、深圳万胜公司就其侵权行为,在《计算机世界》上公开向日本万胜株式会社赔礼道歉;(三)万利源公司赔偿日本万胜株式会社因其侵权行为所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4163600元(含日本万胜株式会社合理的诉讼支出费用);原深圳万胜北京分公司赔偿日本万胜株式会社经济损失人民币426000元(含日本万胜株式会社合理的诉讼支出费用);(四)驳回日本万胜株式会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 一、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7)一中知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的第二、四项; 二、变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7)一中知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深圳万利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变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7)一中知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深圳万利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日本日立万胜株式会社因其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100000元(含日本日立万胜株式会社合理的诉讼支出费用),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深圳万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日本日立万胜株式会社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含日本日立万胜株式会社合理的诉讼支出费用),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