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件名称: | 内蒙古天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医院等侵权、联营合同纠纷上诉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K:房地产业 |
生效日期: | 2002-08-16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8358 |
文件页数: | 12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2KB |
文件简介: | 内蒙古天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医院等侵权、联营合同纠纷上诉案. 判决如下: 一、维持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1)内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二、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1)内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 三、天富公司与达康总公司签订的《联合兴建病房楼协议书》、《关于共同建立内蒙古医院保健分院的补充协议》以及保健分院章程中关于联营各方出资额的约定均为有效。 四、确认天富公司对保健分院的实际投资额为4620348.08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48842.74元,由天富公司负担24421.37元,达康总公司负担12221.37元,内蒙医院负担12200元,鉴定费50000元,由天富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8842.74元,由天富公司负担24421.37元,达康总公司负担12221.37元,内蒙医院负担122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