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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张旭龙诉汤加丽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生效日期:2004-04-26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3288
文件页数:6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9KB
文件简介:张旭龙诉汤加丽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汤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就其侵犯张旭龙涉案三十九幅摄影作品完整权的行为在《中国摄影报》上刊登向张旭龙赔礼道歉的声明(内容须经本院核准,逾期不执行,本院将在一家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本判决内容,所需费用由汤丽负担); 二、汤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张旭龙报酬十万元; 三、驳回张旭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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