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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北京万年青乳品有限公司诉卢素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费、社会保险费纠纷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C:制造业 |
生效日期: | 2001-11-21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3,826 |
文件页数: | 7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7KB |
文件简介: | 一审判决:一、原告北京万年青乳品有限公司给付被告卢素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二万零五百五十四元二角、额外经济补偿金一万零二百七十七元一角、二○○一年一月至三月的生活费八百八十八元。二、原告北京万年青乳品有限公司给付被告卢素蕊年假工资一千零七十五元五角三分、二○○○年九月至十二月独生子女费二十元。三、被告卢素蕊返还原告北京万年青乳品有限公司已为其垫付的二○○一年一月至三月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大病统筹费个人应承担部分及二○○一年四月至六月上述保险金的全额共计七百四十八元六角五分。以上第一、二、三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四、驳回卢素蕊要求原告北京万年青乳品有限公司给付其住房公积金二万元、经济损失六万元、精神损失二万元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北京万年青乳品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北京万年青乳品有限公司负担三十七元七角五分(已交纳),由卢素蕊负担十二元二角五分(已交纳)。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