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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北京数码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华威大厦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生效日期: | 2020-10-16 20:01: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5,144 |
文件页数: | 8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9KB |
文件简介: | 一审判决:一、解除原告数码港公司与被告华威大厦公司于二○○○年六月二十日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二、被告北京华威大厦公司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数码港公司风险抵押金一百八十万元。三、原告数码港公司给付被告华威大厦公司自二○○○年十二月至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之欠租共计二百九十万元。四、原告数码港公司给付被告华威大厦公司违约金一百八十万元。五、原告数码港公司给付被告华威大厦公司租赁期间的电话费三万五千三百一十六元八角三分。以上二、三、四、五项相互折抵后,原告数码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告华威大厦公司人民币二百九十三万五千三百一十六元八角三分。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给付滞纳金。六、驳回原告数码港公司其他之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万六千七百三十七元,反诉费三万三千六百八十六元,由数码港公司负担四万一千四百一十三元(已交纳二万六千七百三十七元,余款一万四千六百七十六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华威大厦公司负担一万九千零一十元(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六万零四百二十三元,由数码港公司负担(已交纳)。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