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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郭宪诉国家邮政局侵犯著作权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生效日期: | 2000-12-13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5,477 |
文件页数: | 9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1KB |
文件简介: | 一审判决:一、被告国家邮政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郭宪美术作品署名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行为; 二、被告国家邮政局自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法制日报》上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郭宪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本院将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国家邮政局承担; 三、被告国家邮政局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郭究经济损失人民币十九万二千六百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乃25010元,由原告郭宪负担7500元(已交纳),被告国家邮政局负担17510元(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