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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京都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与张庆光借款纠纷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J:金融业 |
生效日期: | 2003-04-25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0,214 |
文件页数: | 15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9KB |
文件简介: | 一审判决:京都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偿还张庆光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其中200万元利息自99年7月31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按月息3万元计算;另200万元利息自张庆光提起诉讼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计算;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计算)。 二审判决:一、撤销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石经初字第006号民事判决; 二、京都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给付张庆光400万元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200万元利息自99年12月11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另200万元利息分段计算:自99年5月1日起至99年10月30日止,按月息3万元计息;自99年11月1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2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自99年11月1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上款项扣除37.6万元后的余款,由京都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 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不变。二审案件受理费30010元,由京都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承担。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