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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上海梅兰日兰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与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C:制造业
生效日期:2008-10-29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1909
文件页数:20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93KB
文件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梅兰日兰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梅兰日兰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西藏中路725弄12号四层。 法定代表人陈文元,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俞建国,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丁晓敏,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二号。 法定代表人杜华君(GUY DUFRAISSE),总裁。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天津梅兰日兰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5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李缮,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施耐德电气工业有限公司(SCHNEIDER ELECTRIC INDUSTRIES SAS),住所地法兰西共和国吕埃-马迈松市F-92500,布勒瓦德?福兰克林?鲁瑟维尔特大街89(89 Boulevard Franklin Roosevelt, F-92500 Rueil Malmaison, France)。 法定代表人Juan Pedro SALAZAR, 副总裁。 三被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林建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被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杨晖,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梅兰日兰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因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6月1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7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上海梅兰日兰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兰日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俞建国、丁晓敏,被上诉人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中国公司)、被上诉人天津梅兰日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梅兰日兰公司)以及被上诉人施耐德电气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林建华、杨晖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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