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经典案例

首页 / 数据库 / 经典案例
文件名称:原告何伟斌与被告蔡永建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C:制造业
生效日期:2009-04-24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6618
文件页数:8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4KB
文件简介:原告何伟斌。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周勇。 委托代理人(一般授权代理)梁锦水。 被告蔡永建(系温州市鹿城相诚包装机械厂合伙企业股东)。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余兆庄。 原告何伟斌为与被告蔡永建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于2005年12月30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当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1月17日向何伟斌、蔡永建送达了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于2006年4月30日、2008年12月4日二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何伟斌及其委托代理人梁锦水(仅参加第一次庭审)、周勇(仅参加第二次庭审),被告蔡永建及其委托代理人余兆庄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何伟斌诉称,其于2003年5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同时提交了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申请,该局于2004年7月28日授予其专利号为ZL03263958.9、名称为“一种数控剥线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于2005年12月21日授予其专利号为ZL03138071.9号、名称为“一种数控剥线机”的发明专利权,同时专利权人放弃了上述ZL03263958.9号实用新型专利权。所授权的权利要求1均为:一种数控剥线机,具有数控部件和机械控制部件,所述数控部件包括电源、电机驱动器、电脑单片机和箱体控制面板上数控显示器,所述机械控制部件包括有进线机构、剪剥机构和出线机构,所述进线机构、剪剥机构和出线机构分别与对应的步进电机连接,所述进线机构具有进线滚轮组、进线口、导管,所述剪剥机构具有剪刀,所述出线机构具有出线滚轮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机驱动器是恒流斩波驱动器,所述的恒流斩波驱动器具有电流调节控制接口,所述各步进电机分别通过各自的步进电机恒流斩波驱动器与电脑单片机连接。该两项专利权先后处于有效保护状态,蔡永建和王文华合伙建立的温州市鹿城相诚包装机械厂(以下简称相诚机械厂)从2004年1月起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其宣传目录本所列电脑剥线机产品以不同的时间段先后侵犯了何伟斌的上述两件专利权。综上所述,敬请人民法院判令:一、蔡永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蔡永建销毁侵权产品的成品、半成品和实施侵权的生产设备;三、蔡永建赔偿何伟斌因遭受侵权引起的经济损失30万元;四、蔡永建停止并清除在各媒体上(包括网络上)的相关宣传活动,消除影响。 ......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