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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上诉人石英与被上诉人李伟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生效日期: | 2009-04-17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3751 |
文件页数: | 5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4KB |
文件简介: | 上诉人(原审被告)石英。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钟可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伟光。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詹仲国。 上诉人石英因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金中民三初字第1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1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同年2月11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查质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03年4月15日,李伟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灯(太阳能多功能)的外观设计专利,2003年12月10日授权公告,专利号为ZL03322560.5,该专利授权公告8幅图,从主视图看,灯体外轮廓由灯盖、灯身、底座自上而下构成平滑曲面,灯盖为略鼓形,灯身为略凹形且占据灯体的主要高度,底座为上窄下宽的梯台形且底端向内收缩,底座高度高于灯盖高度。提手连接于灯盖左右两侧,呈倒U形。灯身顶端左右分布两个按钮,灯盖正面中央为一长方形面板......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