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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理霞浦县华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曾凤熙假冒注册商标一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C:制造业
生效日期:2009-04-21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3341
文件页数:6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2KB
文件简介:公诉机关霞浦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单位霞浦县华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霞浦县三沙镇三沙街247号。   诉讼代表人洪凯英,系霞浦县华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被告人曾凤熙,男,1954年出生于福建省霞浦县,身份证号码3522251954********,汉族,高中文化,霞浦县华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本县三沙镇。因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7年5月28日被霞浦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1日被逮捕。2008年9月3日经本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伍孝信,福建省建达律师事务所霞浦分所律师。   辩护人蔡方良,福建省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霞浦县人民检察院以霞检公刑诉[2008]1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霞浦县华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被告人曾凤熙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08年8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苏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曾凤熙及辩护人伍孝信、蔡方良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7月间,被告单位霞浦县华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曾凤熙从福州市亚泰汽配厂买回“TOYOTA”、“RENAUL”、“CITROEU”、“HYUNORI”、“HONDA”、“KIA”等品牌的汽车刹车片带回华丰公司作为样品,与原有的“Bendix”、“vaieo”两种汽车刹车片样品一起,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美国霍尼韦尔国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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