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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上诉人长沙环球职业中专学校与被上诉人长沙燕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2-23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832
文件页数:2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8KB
文件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长沙环球职业中专学校,住所地湖南省宁乡县玉潭镇沙河段。 法定代表人何文广,校长。 委托代理人鲁建民,湖南通达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廖秀健,北京市赵湘宁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长沙燕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宁乡县玉潭镇中小企业发展园二区。 法定代表人陈庆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正德,湖南省宁乡县阳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胡荣跃,男,1955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宁乡县玉潭镇梅花路288号。 上诉人长沙环球职业中专学校(以下简称环球职校)与被上诉人长沙燕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达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28日作出(2007)宁民初字第1517号民事判决。宣判后,上诉人环球职校不服,以原审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等为由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审查认为,本案纠纷系上诉人环球职校与被上诉人燕达公司因技术转让合同发生争议而产生的,属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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