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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原告苗富华诉被告汝州市广播电视局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生效日期: | 2008-12-22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425 |
文件页数: | 2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7KB |
文件简介: | 原告苗富华。 委托代理人王景春,夏邑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汝州市广播电视局。 法定代表人路国胜,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荣堂,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汝州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路国胜,该台台长。 委托代理人李荣堂,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帅旗,该台工作人员。 案由: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苗富华与被告汝州电视台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