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经典案例

首页 / 数据库 / 经典案例
文件名称:原告苗富华诉被告汝州市广播电视局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一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2-22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425
文件页数:2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7KB
文件简介:原告苗富华。 委托代理人王景春,夏邑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汝州市广播电视局。 法定代表人路国胜,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荣堂,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汝州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路国胜,该台台长。 委托代理人李荣堂,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帅旗,该台工作人员。 案由: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苗富华与被告汝州电视台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