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经典案例

首页 / 数据库 / 经典案例
文件名称:陈毅伟与林瑞华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2-19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585
文件页数:2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7KB
文件简介:原告(反诉被告)陈毅伟,男,汉族,1968年8月3日出生,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龙头路62号,身份证号码:35020219680803001x。 委托代理人潘进、陈宇,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林瑞华,女,汉族,1955年5月26日出生,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泉州路54号,身份证号码:350202195505261027。 委托代理人卢杰,男,汉族,1980年8月26日出生,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泉州路54号,身份证号码:350202198008261011。 委托代理人陈庆华,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反诉被告)陈毅伟与被告(反诉原告)林瑞华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08年3月27日以“现经双方庭外调解,已达成了和解协议”为由,分别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反诉被告)陈毅伟与被告(反诉原告)林瑞华的撤诉申请系其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