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经典案例

首页 / 数据库 / 经典案例
文件名称:许文峰与合肥华润化妆品有限公司、英国圣保玛美容机构南陵中心店侵犯特许经营权纠纷一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2-19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3710
文件页数:5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5KB
文件简介:原告许文峰,女,1982年1月29日出生,汉族,南陵县亲亲宝贝美疗馆业主,住安徽省南陵县城关镇光明居委会十四组。 委托代理人王波,安徽权桢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合肥华润化妆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凤阳路澳澜宝邸大厦1702室。 法定代表人田荣保,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宋争豪,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英国圣保玛美容机构南陵中心店,住所地安徽省南陵县悦陵路上海新城步行街。 原告许文峰与被告合肥华润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英国圣保玛美容机构南陵中心店(以下简称圣保玛南陵店)侵犯特许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许文峰委托代理人王波、被告华润公司委托代理人宋争豪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圣保玛南陵店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许文峰诉称,其与被告华润公司于2004年8月17日签订《加盟协议书》约定:华润公司授权原告成为圣保玛品牌芜湖市南陵县的特约加盟店,华润公司负责对原告在合约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保护,不得在原告签约范围内有其他任何形式的授权加盟活动,合约有效期为2004年8月17日至2005年8月16日。合约签订后,原告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实际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该美疗馆的设立和经营圣保玛产品。华润公司也向原告提供了英国圣保玛美容机构授权的“圣保玛专业美容”的特约加盟店的店牌一块,并依约提供了圣保玛美容产品。但在2004年11月20日,原告发现南陵县又新开业一家即被告圣保玛南陵店。原告遂与华润公司交涉,要求其停止侵权,并对原告的店加以特许保护。但华润公司不予答复,被告圣保玛南陵店开业后,侵犯了原告唯一特许加盟店的合法权益,使原告无法正常营业,原告加盟协议书根本无法履行。原告认为,两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犯了原告所拥有的在南陵县范围内独家使用圣保玛商标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所享有的圣保玛商标南陵县独家使用权;2、两被告共同赔偿因被告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共计86213元;3、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所支付律师费4500元;4、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为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如下证据:证据一、营业执照,证明原告的主体身份,同时证明原告开办美疗馆的目的是为了推广圣保玛的产品。证据二、加盟合约书,证明原告与被告华润公司之间的特许加盟关系。证据三、房屋租赁协议,证明原告的美疗馆店面的租金为5400元,租赁的目的是为了成立美疗馆经营圣保玛产品。证据四、被告圣保玛南陵店的宣传单,证明在特许经营期间,被告圣保玛南陵店的出现,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而被告华润公司在宣传单上署名,证明是华润公司帮助圣保玛南陵店实施共同侵权行为。证据五,被告圣保玛南陵店的照片,证明被告圣保玛南陵店的侵权事实。证据六、亲亲宝贝美疗馆的照片,证明原告按加盟协议要求履行了合同义务,经营的全是圣保玛产品。证据七、华润公司的销售发票五张,证明从2004年8月到11月,原告从被告华润公司处共购买了7403.3元的产品。证据八、退卡收据七张,证明由于被告圣保玛南陵店的开业,顾客纷纷退卡,造成原告7560元的损失。证据九、装璜材料票据十五张,证明原告为了推广圣保玛产品装璜美疗馆而发生的费用共计27435元,作为原告损失的依据。证据十、律师代理合同,证明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4500元的合理支出。 被告华润公司辩称,1、华润公司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商标使用权法律关系,也不存在圣保玛产品的特许经营法律关系,只存在产品经销关系。被告自身就不享有商标使用权,更不存在授予原告商标独家使用权的问题,因此,原告主张独家使用权没有法律依据。2、即使华润公司与原告有加盟协议,根据该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原告有进货任务,未能完成任务,华润公司有权取消原告的特许经营资格。3、原告开设的美疗馆主要经营业务是美容美发服务,是否代销和经营圣保玛产品对其经营活动没有影响,原告列举的费用是其经营主业所发生的,故其主张的损失要求华润公司承担没有依据。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