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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阜阳市金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和县洋溢保健食品经营部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生效日期: | 2008-12-18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894 |
文件页数: | 2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8KB |
文件简介: | 原告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道788号。 法定代表人易敏之,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疏晓山,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徽阜阳市金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阜涡路446号。 法定代表人马兰飞,总经理。 被告太和县洋溢保健食品经营部,住所地安徽省太和县细阳中路汽车站对面。 代表人潘治宝,经理。 案由: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 2007年9月6日,原告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被告安徽阜阳市金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征得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该企业生产的“健胃消食片”包装盒上使用其享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并通过被告太和县洋溢保健食品经营部等经营单位大量销售,侵犯了其包装盒(健胃消食片)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0330125217.8),且至相关产品来源造成混淆,扰乱了正常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为由,起诉至本院。请求受诉法院判令:被告安徽阜阳市金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和县洋溢保健食品经营部立即停止侵犯包装盒(健胃消食片)外观设计专利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赔偿其因涉案侵权行为所遭致的经济损失及其因制止该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202117元。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