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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河北固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廊坊开发区三蒲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辖异议上诉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生效日期: | 2008-12-15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071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9KB |
文件简介: | 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北固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河北固安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旭,该委员会主任。 上诉人(原审被告)廊坊开发区三蒲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固安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会勇,该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豪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英属维尔京群岛。 法定代表人许生,该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固安豪威平板显示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廊坊市固安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敏,该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河北固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固安管委会)、廊坊开发区三蒲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蒲威特公司)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石民五初字第203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固安管委会、三蒲威特公司上诉称,豪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威公司)与本案无任何利害关系,不是本案适格原告。固安豪威平板显示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威发展公司)系内资企业,因此,本案不属于涉外案件,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来确定管辖。此外,本案是因土地使用权转让引发的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即使本案属于涉外案件,也是涉外房地产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应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请求将本案裁定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豪威公司和豪威发展公司辩称,本案豪威公司是《入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登记的公司,显然属于涉外案件。本案受让土地的目的并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交易,而是用于自身建设,与房地产纠纷案件有本质区别。因此,本案应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本院经审查认为,豪威公司是《入区协议》的签署一方,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且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登记,具有涉外因素,因此,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