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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天津开利达控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常州米黄电动阀门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2-12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1133
文件页数:3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9KB
文件简介:原告天津开利达控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北草坝金坪路10号1号厂房(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邓和平,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张颖灏,天津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岩,男,1961年7月8日出生,汉族,天津开利达控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助理,住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龙兴里1号楼2门603。 被告常州米黄电动阀门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市天宁区常锡路南(富强南路3号)。 法定代表人孙忠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孙忠鸣,男,1966年8月31日出生,汉族,常州米黄电动阀门有限公司职员,住江苏省常州市高头村86号。 案由:专利侵权纠纷。 原告诉称,原告系实用新型“自密封微型电动球阀装置”(ZL02253751.1)、“具有弹性密封的微型球阀”(ZL02253752.X)、“电动阀门执行器定位装置”(ZL02253753.8)、外观设计“二通电动微型阀门”(ZL02337966.9)的专利权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其产品的技术特征完全覆盖了专利技术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并与原告的外观设计图形相同。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专利侵权,并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半成品及其专用模具;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00元;3、被告在阿里巴巴网站、慧聪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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