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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北京北大方正集体公司等诉北京江上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生效日期: | 2008-11-12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851 |
文件页数: | 5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5KB |
文件简介: | 原告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原告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红楼研究所)诉被告北京江上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上丰)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北大方正、红楼研究所的委托代理人李琦、罗轶和被告江上丰的委托代理人贾长兴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北大方正、红楼研究所共同诉称,我方经过多年的研究开发,完成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方正世纪RIP软件,我方依法对该软件享有著作权。江上丰未经我方许可,在其营业场所内的电脑中安装和使用了盗版方正世纪RIP软件,并利用该软件对外提供照排服务获取商业利润,江上丰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方的著作权。故我方诉至法院,要求江上丰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全部侵权软件,赔偿我方经济损失10万元,并赔偿我方为打击盗版支出的公证费、律师费共计9500元。 被告江上丰辩称,我公司对北大方正、红楼研究所系方正世纪RIP软件的著作权人及公证书记载的我公司使用了盗版软件的侵权事实没有异议。我公司系因不熟悉方正世纪RIP软件而误购盗版,并无购买盗版软件的故意,且使用该盗版软件才一个月即被查封。我公司认为北大方正、红楼研究所的索赔金额过高,故不同意北大方正、红楼研究所的诉讼请求。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