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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方正集体公司、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与宁夏今日新印务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生效日期: | 2008-11-12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3475 |
文件页数: | 6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8KB |
文件简介: | 原告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简称红楼计算机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五街九号方正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选,男,红楼计算机所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祝永成,男,北京大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受三原告特别授权为三原告代理。 被告宁夏今日新印务有限公司(简称今日新公司)。住所地:银川市清和北街立民巷102号。 法定代表人季谦,男,今日新公司经理。 原告方正电子公司、方正集团、红楼计算机所与被告今日新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三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祝永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今日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书版”、“画苑”、“飞腾”、“PRO”、“RIP”、软件是原告研究开发的出版系统的系列软件。2004年8月,原告发现被告今日新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营业场所内非法安装和使用了书版9.0版软件1套,书版9.01版软件2套,画苑2.1版软件1套,飞腾3.1版软件4套,飞腾4.0版软件1套,PRO2.0版软件3套和RIP2.1版软件1套,并利用以上软件对外提供服务谋取商业利润。故请求判令被告今日新公司一、停止侵权,删除全部侵权软件;二、向原告赔礼道歉;三、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5.67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