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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诉北京智创普杰科贸中心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生效日期: | 2008-10-06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895 |
文件页数: | 2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2KB |
文件简介: | 委托代理人吴志明,男,北京智创普杰科贸中心员工,住北京市六郎庄五间楼27号。 委托代理人王金傲,男,北京智创普杰科贸中心员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东里108楼808室。 原告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下简称外研社)诉被告北京智创普杰科贸中心(以下简称智创普杰)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法官李东涛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外研社的委托代理人周德志、张磊、被告代理人吴志明、王金傲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外研社诉称:2007年5月,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由北京市倍夺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为“挑战者BW5000”型“倍夺分智能彩屏学习机”(以下简称为“涉案学习机”)一台,发现涉案学习机的生产商未经原告许可,非法使用、翻译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的作品内容(新标准《英语(供一年级起始用)学生用书》第一至十二册系列教材作品)(以下简称系列教材)制作同步软件,并通过互联网向学习机用户提供下载,被告作为涉案学习机的销售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挑战者BW5000”型“倍夺分智能彩屏学习机”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