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件名称: | 上海亚地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生效日期: | 2008-09-26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4678 |
文件页数: | 4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0KB |
文件简介: | 2007年8月21日,韩国著作权审议调停委员会北京代表处出具KCC第DR070821-003号《证明》一份,记载:为了韩国电视剧《宫》、《宫S》、《美好人生》中国地区著作权确认,韩国著作权审议调停委员会北京代表处经Munhwa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韩国MBC公司,地址:韩国首尔市泳澄蒲区汝矣岛洞31)及制作公司确认,证明上述三部作品由MBC委托如下公司制作,且MBC拥有中国地区著作权。其中,《宫》由EIGHTPEAKS公司制作。 在中国文化市场网的“进口音像节目审批查询系统”中显示,《宫》的出品公司与版权提供单位为MBC PRODUCTION CO.,LTD,产地韩国等。原告提供的《宫》DVD合法出版物的封套及盘片上均记载:“韩国MBC文化放送提供版权、湖南金蜂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ISRC CN-F08-06-333-00/V.J9、文像进字(2006)323号、国权像字42-2006-0370号”等字样。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