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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北京波森特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诉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生效日期: | 2008-09-25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541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3KB |
文件简介: | 委托代理人檀中文,男,汉族,1970年1月26日出生,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干部,住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56号院10号楼3单元3102号。 原告北京波森特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森特公司)诉被告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航研究院)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3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5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波森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连喜,被告中航研究院的委托代理人黄一丁、檀中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波森特公司起诉称:波森特公司是“底端带有夯扩头的混凝土桩的施工设备”发明的专利权人,被告中航研究院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六圈的道丰科技园商务区东区的地基基础施工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设备,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中航研究院停止使用侵权的施工设备;2、被告中航研究院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