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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哈尔滨朗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于庆文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生效日期: | 2008-09-25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8561 |
文件页数: | 5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8KB |
文件简介: | “免挖沟地下光电缆铺设器”专利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于庆文于2007年4月2日交专利年费945元。 邱有军于2005年9月22日申请,2006年9月27日获得ZL 2005 2 0021659.1“光缆地埋开沟铺设器”实用新型专利权。其权利要求的主要内容为:1、一种光缆地埋开沟铺设器,其特征在于它包含开沟铲、两个光缆槽板、槽板盖、导向轮、导向轮轴;开沟铲的上部开有连接孔,开沟铲的前端设有分土刃,两个光缆槽板分别固定在开沟铲后侧的左右两侧上,槽盖板固定在两个光缆槽板的后端上,两个光缆槽板的下侧后端设有圆弧凸起,导向轮轴的两端设置在圆弧凸起处的两个光缆槽板上,导向轮设置在两个光缆槽板之间的导向轮轴上,导向轮上侧的两个光缆槽板与开沟铲和槽盖板之间形成光缆上通道,导向轮下侧的两个光缆槽板之间形成光缆下通道。邱有军与孙配华于2007年1月1日签订《协议书》约定:邱有军同意孙配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无偿使用ZL 2005 2 0021659.1“光缆地埋开沟铺设器”实用新型专利。 移动公司与朗正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移动公司将齐齐哈尔地区(齐齐哈尔市区、昂昂溪、梅里斯、富拉尔基、碾子山、富裕、依安)发包给朗正公司施工;工程内容:敷设直埋光缆642.871公里,敷设管道光缆41.593公里,敷设架空光缆4.437公里,敷设排流线377.65公里;合同总价款9,783,891元。孙配华于2007年12月12日出具《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孙配华和刘新国受朗正公司雇佣,对其承包的移动公司铺设齐齐哈尔地区光缆工程中的依安县地段进行具体施工。孙配华和刘新国自带工具负责施工,使用的是光缆地埋开沟铺设器。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