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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吴应多、浙江天一农化有限公司、杭州市植保土肥总站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生效日期:2008-09-24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8421
文件页数:6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63KB
文件简介:(2008)一中行初字第49号 原告吴应多,男,1955年3月25日出生,汉族,浙江天一农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南阳北路315弄39号。 原告浙江天一农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荆山岭(后山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应多,董事长。 原告杭州市植保土肥总站(杭州市植物检疫站),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杭海路434—1号。 法定代表人徐福寿,站长。 上述三原告之共同委托代理人林建军,北京金之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上述三原告之共同委托代理人梁朝玉,北京金之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 法定代表人廖涛,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新芝,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郭鹏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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