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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铁道部建厂工程局南京建筑工程公司诉南京市砖墙凯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生效日期: | 2008-09-16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794 |
文件页数: | 2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2KB |
文件简介: | 上诉人建厂南京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凯盛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宁民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3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建厂南京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庄生贵、徐涛,被上诉人凯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汪桂荣、徐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1年1月8日,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建厂南京公司已中标南京市雨花台区综合楼工程,中标总价5040万元(暂估),费率87.16%。2001年3月8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作为建设方与建厂南京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雨花台区综合楼项目工程由建厂南京公司承建,承包范围包括土建、水电及内外装修等,开工日期2001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02年2月20日,合同价款按87.16%取费为4358万元(待预算书完成后,以预算价的87.16%为准)。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