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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原告刘洪英与被告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合同纠纷一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生效日期:2007-01-12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941
文件页数:2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9KB
文件简介:原告刘洪英与被告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合同纠纷一案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6)长中民三初字第0285号 原告刘洪英,男,1931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耒阳市小水镇农科村一组。 委托代理人(一般代理)谢扬胜,湖南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湘雅路280号。 法定代表人黄一九,社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陈强,湖南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般代理)孙桂均,该社总编辑室编辑。 原告刘洪英与被告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合同纠纷一案,于2006年8月1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10月31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刘洪英及其代理人谢扬胜,被告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的委托代理人陈强、孙桂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洪英诉称,我将四十多年医卫工作经验写成两本书:《实用血液细胞检查及图解》和《识血细胞歌诀》,并于1995年10月13日和10月17日分别交给被告要求出版,但被告将我的《实用血液细胞检查及图解》一书原稿丢失。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不与我签订出版合同,被告亦未告知我丢稿的事实。直到2003年5月3日被告才告知我《实用血液细胞检查及图解》一书原稿已经丢失,退还我《识血细胞歌诀》原稿,并要求我补写另一本,否则不能出版。我再次完成这本书的原稿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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