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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3B科技有限公司(3B Scientific GmbH)与上海弘联医学仪器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生效日期: | 2006-12-30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3256 |
文件页数: | 6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6KB |
文件简介: | 3B科技有限公司(3B Scientific GmbH)与上海弘联医学仪器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沪高民三(知)终字第7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3B科技有限公司(3B Scientific GmbH),住所地德国汉堡市鲁道夫街8号,21031(Rudorffweg 8 D-21031 Hamburg,Germany)。 法定代表人孟菲克兰(Manfred Kurland),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董思荣,江苏苏州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蒋良方,江苏苏州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弘联医学仪器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嘉定区黄渡镇联西路17号。 法定代表人蔡红梅,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洪琴,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笑蕾,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3B科技有限公司(3B Scientific GmbH,以下简称3B公司)因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3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9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3B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董思荣、蒋良方,被上诉人上海弘联医学仪器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联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洪琴、徐笑蕾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审原告3B公司是在德国注册的公司,主要生产、开发和经营医用、生物和物理教学用具、教学装置等产品。P10和P11护理训练模型是原告制造的医疗教学模型。为介绍上述产品的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方法等情况,原告撰写了英文版和德文版的《3B护理模型—P10特殊护理模型,P11基础护理模型说明书》(以下简称《P10和P11说明书》)。原审被告弘联公司是在中国注册的国内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的批售,教学模型、标本的生产、加工、销售等。KAF-100型高级组合式基础护理人模型(以下简称KAF-100型护理人模型)是被告生产的医疗教学模型。2003年11月20日,案外人杭州嘉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嘉荣公司)向案外人苏州三毕医科生物教学模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三毕公司)开具了编号为0055445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记载:货物名称教学模型人,数量一台,价税合计人民币2,150元。2004年3月22日,原审被告弘联公司向杭州嘉荣公司开具了编号为17407784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记载:货物名称KAF/CPR300心肺复苏急救模拟人(复苏先生),数量一台,价税合计人民币6,000元。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