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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J:金融业
生效日期:2011-01-01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6322
文件页数:8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2KB
文件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08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同时废止。                       署 长  盛光祖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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