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动态/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国外动态

首页 / 数据库 / 国外动态
文件名称: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doc
所属大类:国外动态
行业分类:J:金融业
生效日期:1988-12-09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19426
文件页数:19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91KB
文件简介: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  (签订日期1988年12月9日) 第一章 适用范围和票据格式   第一条   1.本公约适用于载有“国际汇票(贸易法委会公约)”标题,并在文内载有“国际汇票(贸易法委会公约)”等字样的国际汇票。   2.本公约适用于载有“国际本票(贸易法委会公约)”标题,并在文内载有“国际本票(贸易法委会公约)等字样的国际本票。   3.本公约不适用于支票。   第二条   1.国际汇票是列明至少下列两处地点并指出所列明的任何两处地点位于不同国家的汇票:   (a)汇票开出地点;   (b)出票人签名旁所示地点;   (c)受票人姓名旁所示地点;   (d)受款人姓名旁所示地点;   (e)付款地点。   但须汇票上列明汇票开出地点或汇票付款地点,而且两个地点均位于一个缔约国境内。   2.国际本票是列明至少下列两处地点并指出所列明的任何两处地点位于不同国家的本票:   (a)本票签立地点;   (b)签票人签名旁所示地点;   (c)受款人姓名旁所示地点;   (d)付款地点。   但须本票上列明付款地点,而且该地点位于一个缔约国境内。   3.本公约对一项票据所列本条第(1)或第(2)款所指地点有不正确的或虚假的情形,并未规定根据国内法加以制裁的问题。但任何这种制裁均不应影响票据的效力或本公约的适用。   第三条   1.汇票是一种书面票据,其中:   (a)载有出票人指示受票人向受款人或其指定之人支付一笔确定金额款项的无条件命令;   (b)载明凭票即付或在一确定日期付款;   (c)载有出票日期;   (d)载有出票人的签字。   2.本票是一种书面票据,其中:   (a)载有签票人负责向受款人或其指定之人支付一笔确定金额款项的无条件承诺;   (b)载明凭票即付或在一确定日期付款;   (c)载有签票日期;   (d)载有签票人的签字。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