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法律法规

首页 / 数据库 / 法律法规
文件名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2004-11-29】.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J:金融业
生效日期:2005-01-01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3,264
文件页数:6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8KB
文件简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维护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竞争秩序,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 未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不得从事基金托管业务。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