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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生效日期: | 2005-01-01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3948 |
文件页数: | 6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2KB |
文件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已经2004年8月18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有效实施各项贸易措施,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3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1986年12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