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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生效日期: | 2005-09-15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3,635 |
文件页数: | 24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80KB |
文件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2005年8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3月27日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