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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生效日期: | 1999-03-04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4,274 |
文件页数: | 7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4KB |
文件简介: | 水利部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各类水利工程的质量事故处理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