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法律法规

首页 / 数据库 / 法律法规
文件名称:国家旅游局关于旅行社组织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生效日期:2002-10-01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1,541
文件页数:3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3KB
文件简介:为促进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活动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有关部门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办公室商定,从2002年10月1日起,已批准的528家出国游组团社可以经营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旅游组团业务。国家旅游局为了保障港澳游经营者和参游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港澳游市场秩序,将有关规定作出通知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