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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A:农、林、牧、渔业
生效日期:2001-09-20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608
文件页数:2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2KB
文件简介:从2001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施行。《税收征管法》规定,“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由于行政立法程序的原因,制定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办法还需一段时间。为切实做好农业税收征管工作,税务总局经国务院同意,将有关问题作出的通知 现我国已取消农业税,已成为历史,供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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