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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生效日期: | 2006-01-01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7,958 |
文件页数: | 14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2KB |
文件简介: | 海关总署为了加强对海关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海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按照规定程序对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修订、废止等立法活动。 海关总署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公布规章以及以公告形式发布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本规定。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