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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
生效日期: | 2006-01-01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5,114 |
文件页数: | 41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99KB |
文件简介: |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版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七章 公司债券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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