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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10-05-10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7559
文件页数:9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54KB
文件简介: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发布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3号令 【发布日期】2010-03-31 【生效日期】2010-05-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3号令)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审议同意,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4年12月14日公布的《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2号)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5年5月26日公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5号)同时废止。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部 长 李毅中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部长 常万全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但是,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以及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除外。   本办法所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是指武器装备的总体、系统、专用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活动。   本办法所称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是指武器装备领域的理论性、基础性科学研究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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