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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宁波市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生效日期: | 2009-11-02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6054 |
文件页数: | 22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76KB |
文件简介: | 【发布单位】宁波市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9-11-02 【生效日期】2009-11-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宁波市 宁波市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 各市属企业: 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公司章程制订、修改、审批、审核及备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现将修订后的《宁波市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2008年4月16日市国资委印发的《宁波市市属企业公司章程制订管理办法》(甬国资发〔2008〕12号)同时废止。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宁波市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所出资企业公司章程的制订、修改、审批、审核及备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公司章程的制订、修改、审批、审核和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属企业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的基本要求: (一)应当符合《公司法》、《国资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市属企业中的上市公司章程,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 (二)市属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列事项;市属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第八十二条所列事项。 (三)原则上按照本办法附件《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章程范本》(以下统称章程范本)作为起草市属企业公司章程的样本,在不违反《公司法》、《国资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依照企业实际情况就具体事项作其他规定。 (四)市属企业凡涉及《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或第八十二条各项内容发生变化的,以及市国资委要求修改的,应当及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第四条 公司章程的制订、修改、审批、审核、备案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有独资公司由市国资委授权董事会制订或修改本公司章程,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由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本公司章程。 (二)市国资委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按照下列审批程序进行: 1、公司章程草案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筹建中的公司由公司筹建组)制订或修改并报市国资委初审; 2、市国资委对送审的公司章程草案提出初审意见,并与国有独资公司进行沟通; 3、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国资委的初审意见,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4、国有独资公司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市国资委上报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附待批公司章程原件六份和电子版文档),由市国资委发文批复。 (三)市属企业中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后,在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前,由市国资委派出的产权代表将公司章程草案提交市国资委审核; 2、市国资委对送审的公司章程草案提出初审意见,告知产权代表; 3、产权代表按审核意见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沟通,并在股东(大)会上表决; 4、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由市国资委派出的产权代表将生效的公司章程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五条 市国资委对公司章程主要审核下列内容: (一)公司章程的合法合规性。 (二)出资人或股东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权的表述。 (三)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否符合出资人审定的公司发展和战略规划。 (四)公司章程是否载明属于出资人审核或审批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 (五)股东(大)会(或国有资产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结构的完整性、定位准确性及相互间权属界限划分的合法合规性。 (六)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会议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是否科学与健全。 (七)法律赋予公司章程自由规定的内容是否清晰界定。 (八)依法应当由市国资委审核批准或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市属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加强对其全资及控股企业章程的管理。 第七条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2、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章程范本 附件1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金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和经营班子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审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九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章程修改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有关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印发的《宁波市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市政府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 )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实现持续发展,对出资人负责,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五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第八条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员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支持工会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金 第十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亿元,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立股东会。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审批公司的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二)依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建议任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三)建立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四)审核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五)审核、审批公司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按《国资法》第五章相关条款及市国资委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市国资委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保证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得任意抽回出资; (三)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董事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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