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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P:教育 |
生效日期: | 2009-08-12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605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9KB |
文件简介: | 【发布单位】教育部 【发布文号】教基一[2009]12号 【发布日期】2009-08-12 【生效日期】2009-08-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教基一[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 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 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 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 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 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 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 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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