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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2-11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458
文件页数:1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6KB
文件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已于1998年4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5月2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 (1998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0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10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一九九六〕一百九十一号《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诉讼财产保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四〕二十九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二〕二十二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均应当严格执行。   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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