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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2-11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458
文件页数:1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6KB
文件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已于1998年4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4月25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 (1998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0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5号)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晋高法[1996]148号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如何理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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