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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2-09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480
文件页数:2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6KB
文件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2000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6月22日起施行。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 (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14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渝高法[2001]37号《关于认定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厂房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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