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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1-28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3721
文件页数:9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56KB
文件简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批准、发布、修订,以及宣传、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逐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结合应急管理实际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 市总体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市专项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其牵头制定机关和参与制定单位由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部门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市以下总体应急预案由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市以下专项应急预案由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制定,其牵头制定机关和参与制定单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准。市以下部门应急预案由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制定。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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