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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措施(暂行)的通知.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生效日期:2008-11-28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2234
文件页数:5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6KB
文件简介: 一、加快景区景点建设 (一)支持提升景区景点品质。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AAAAA级、AAAA级和AAA级旅游区的景区,对景区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和3万元奖励;当年获得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称号的景区,对景区给予4万元奖励。 (二)支持景区景点加大投资改造力度。本市旅游重点项目、国家AAAAA级、AAAA级和AAA级旅游区和获得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称号的景区,完成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新建旅游景点项目500万元以上),给予贴息扶持,贴息时间为3年。此项最高贴息为20万元(不包括房地产项目)。 (三)鼓励景区景点宣传促销。当年被评定为本市国家AAA级以上景区和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景区,我市在次年对外宣传促销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本市国家AAA级以上景区和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景区,在市外设立户外广告牌的商业街区灯箱广告半年以上,一次性补助广告费用30%,此项最高奖励为5万元。 二、提升星级酒店品质 (一)鼓励星级酒店创建绿色饭店。当年被评定为国家绿色饭店的酒店,给予2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星级酒店引进先进管理企业。对新引进或委托全球酒店集团300强、中国酒店业集团20强的著名酒店集团,管理期限在3年以上的高星级旅游酒店,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星级酒店加强员工培训。星级酒店员工参加区(市、县)级以上旅游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给予培训经费30%的扶持。 三、促进旅行社发展 (一)当年进入全国100强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奖励。 (二)旅行社因市场开发或团队接待需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扶持,贴息时间为半年。 (三)每年给予国际旅行社2名、国内旅行社1名旅游市场专职营销员的免费培训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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